因人员安排失误、物料不符合、作业方式不达标、设备运转不正常、工作环境不符合等原因引起的异常统称为生产异常。
为保障生产计划的有效地执行,确定流程,确保生产线出现异常时能及时处理,而保证产品能保质如期出货,特制订本规范。
一、生产异常发生及确认:
当生产线出现异常时,线长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确认。
二、开《生产异常工时单》及审核。遇到下列情况时,组长应立即填报《生产异常工时单》:
工艺文件与实际操作不符;投入生产时无工艺文件;线体产能无法达成额定产能的90%且持续2小时以上;当产品性能不符合产品要求时;物料损耗连续2小时以上超出指标时;外观检查不良率大于控制指标或同一不良现象连续出现5PCS时;设备故障造成停机、停线时间超过10分钟正在持续中;当线体因设备、治具、模具或使用不良造成报废时及不良率超标时;因工程或RD设计造成异常;线长或工程技术员15分钟内不能解决的品质异常,且在持续之中;测试位不良品每小时多于3PCS时。
当生产异常符合上述内容之一时,即由发生异常部门组长或线长开出《生产异常工时单》,递交给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生产异常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改善措施。
三、原因分析:
由工程部、品质部、生产计划的相关人员进行异常原因分析,并将原因分析结果记录于《生产异常工时单》:若分析异常原因有困难,则请高一级人员对异常进行分析跟进。
对生产异常原因分析后,需确定造成生产异常之问题归类:制程、材料、设备、人为。
四、改善措施的拟定及对策的实施:
生产异常的责任部门依《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持续改进控制程序》拟定相应的纠正及预防措施(临时及永久)或改善计划。
拟定改善措施后,由责任部门组织纠正行动及预防措施的实施。
五、改善过程的跟进制造部及生产异常的责任部门,需对改善过程进行跟进。
六、《生产异常工时单》结案后存档于制造部文员处,并每周汇总统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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