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型企业大都贯标较迫切,希望通过建立ISO 9001: 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管理、提高产品质量,增强市场竞争能力。小型企业 QMS 的初审时间(现场)一般为2~4人日,而审核时对所有条款都应搜集合格或不合格的证据。另外对过程的所有接口也应进行相应的审核。
1.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,职能部门较少。但有些咨询人员为了便于体系文件的规范化,总是仿照大中型企业的模式要求小型企业建立厂部、生产科、技术科、质量科等科室,增加了不必要的接口,降低了工作效率。对这种情况,认证机构在制定审核计划时可以把相关部门合并在一起审核。这样,接口易于审核清楚,也为每一条款的细致审核提供了时间保障。
当生产部门和车间现场一起审核时,审核记录应记载各部门的受审核者,内容按条款记录。
小型企业一般生产流程较短,名义上可能有几个车间,实际只是接口密切的几个工段。对于这样的情况,也可以考虑合并在一起审核,从而避免一些共用条款的重复审核。
2.小型企业的最高领导者在贯标过程中,交给咨询师办的事情较多而自己参与的较少。审核时,应要求他们清楚如下几个问题。
a.贯标是从以人治厂向以法治厂转化,领导者应尊重体系文件,并在执行中不断改进、完善。
b.ISo 9001: 2000标准增加了满足顾客的隐含要求。因此,企业在达到明示的、法律法规的要求的基础上,必须正确界定并满足顾客隐含的要求,从而超越顾客的期望,使顾客更满意,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。
c.学会制定质量方针、质量目标,以此推动质量工作,进而形成企业文化,增强企业的凝聚力。
d.学会策划新的质量过程、活动,以及产品开发。
e.学会主持管理评审,对质量体系变动、资源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。
f.理解纠正、纠正措施、预防措施的区别和关系,结合内部审核建立持续改进机制。
g.确保资源的提供,善于在受控的条件下利用外部资源。
在与最高管理者的座谈中,若可以找到贯彻以上内容的实例,即为符合ISo 9001:2000标准5.1条款的证据。
3.小型企业一般不善于发现教育、培训、技能、经验等方面的差距,其培训计划的有效性不强(6.2);对于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也欠考虑,甚至不能够引起重视(6.4);在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中,常忽视外包过程的控制;对产品开发、技术改造、机构和人员变动等质量活动不能提供策划的证据(7.1)。在审核这些条款时,要充分重视这些问题。
4.小型企业的合同多采用电话、传真的形式,审核时应注意对样本、样品的评审;对于分批供货的年度合同,应仔细审核评审证据(7.2)。审核时,应要求企业对顾客的隐含要求提供确定的证据,但不要求每一份合同都提供。
5.小型企业大多要求删减"设计和开发"(7.3)条款,理由是他们生产成熟的产品。可是,许多企业经常会应顾客的要求对产品的设计作一些修改。对此,应考虑对"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"(7.3.7)条款的保留。当然,简单的产品可以用简便的评审、验证、确认的办法,并注重对人员复核、签字以及顾客试用的评审。只要企业能控制设计质量,无须套用大中型企业的设计和控制程序。
6.小型企业在采购(7.4)方面,往往忽视对服务、外协件、设备备件的控制,对提供特殊过程的供方评定及其采购信息有时达不到控制的目的;在设备维护方面,也常常是"坏了才修",缺少预防性的维护制度(7.5.1c);在对特殊过程的确认方面,往往不能证实实现所策划结果的能力(7.5.2)。对这些条款,在审核时应予以特别重视。
7.统计分析是小型企业的薄弱环节,除了采用纪实分析,对其他统计技术应用较少。在审核时,如果关键工序的废品率超过5%,应给予重视。若处于连续正态分布,现场计算工序能力系数小于0.67,说明该工序处于不受控状态,可能形成严重不合格项(8.1)。
8.小型企业对不合格产品有时会现场纠正而不保存相应的记录,即使出示记录,也无可追溯性。这不利于质量统计和质量分析,可能掩盖了采取纠正措施的必要性。审核时,应予以指出。
9.数据分析是小型企业的薄弱环节,审核时应注重对顾客满意、产品要求的达到情况、过程和产品的质量趋势、供方的相关质量信息的审核。
10.对持续改进(8.5.1)的审核,应涉及小型企业的主要部门,并验证其持续改进的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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